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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怎麼寫

經驗2.72W

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怎麼寫

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一般適用於勞動者和其所在的用人單位協商解除勞動關係的情形。一般來説,需要載明以下內容:1、協議主體身份信息;2、雙方就解除勞動關係已經達成一致合意;3、勞動合同解除的時間;4、工資、經濟補償金等的數額或者計算方式、支付方式、支付時間;5、如果有保密需要的需要載明保密期限、保密範圍等。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