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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的房屋補償款如何支付

經驗1.05W

離婚的房屋補償款如何支付

如果是婚後買房,離婚時對於房產價值是平均分配的,得到房產一方向對方支付相當於房產市值一半的經濟補償,至於房產市值該如何確定,如果雙方無法協商一致,可以向法院申請房產價值評估。

另外,還有一種比較複雜的情況,人民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中,如果涉及“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這類房產分割時,根據《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民一庭關於明確離婚時房屋補償計算標準的通知》的規定,如果夫妻雙方無法達成一致協議,則判決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時,應當查明婚前簽訂合同支付首付款、銀行貸款及還貸、產權登記、夫妻共同支付款項、財產增值、尚未歸還貸款情況。

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房屋補償的計算公式為:房屋補償款=夫妻共同支付款項(包括本息)÷(房屋購買價+全部應付利息)×房屋評估現值(或夫妻認可房屋現值)×50%。

當然,這個公式在北京範圍內適用,但對於其他省市的案件,該公式也具有參考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