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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職老闆不讓走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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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職老闆不讓走怎麼辦

辭職不需要老闆同意,只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了。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標籤:辭職 不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