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九百科網

位置:首頁 > 經驗 > 

試用期要籤勞動合同嗎

經驗2W

試用期要籤勞動合同嗎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應當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簽署勞動合同的年限不同,試用期可以有1-6個月不等的期限。所以試用期也應當以勞動者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不簽訂勞動合同的行為是屬於違法行為。

根據我國《勞動法》的規定,自勞動者入職之日起一年內,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有權自入職之日起第二個月起,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雙倍工資。如果超過一年,用人單位為以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