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有抵押房屋轉讓的風險控制
有抵押房屋轉讓的風險控制主要是控制買方風險。經抵押權人同意,可以採取轉按揭的方式出售轉讓有抵押的房屋,但房屋在抵押期間只能進行買賣的交易行為,在解除抵押後方能進行過户登記。
引用法規:《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條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能夠證明抵押財產轉讓可能損害抵押權的,可以請求抵押人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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