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九百科網

位置:首頁 > 經驗 > 

房屋所有權證 房地產權證的區別

經驗6.33K

房屋所有權證 房地產權證的區別

這是由於我國不同地區的行政管理體制決定的。在房產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是一個單位的地區,只發房地產所有權證;而房產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不是一個單位的地區,由房產管理部門發房屋所有權證,土地管理部門發土地使用權證。

相較於房屋所有權證而言,房地產權證的權利效力更大,不僅涉及房屋的所有權,對土地的所有權也進行規定。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八條,由於出賣人的原因,買受人在下列期限屆滿未能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除當事人有特殊約定外,出賣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一)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

(二)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