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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合同違約的內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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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合同違約的內容有哪些

房屋租賃合同常見的違約內容:

1、在租賃關係中,如果一方要求另一方解除租賃合同的時候,應該提前一個月來告訴對方,若不告知對方,屬於違約行為。

2、租房合同中對違約金有約定、則按約定的違約金比例支付。

3、約定的違約金過高或過低可以請求變更,約定的違約金超過實際損失30%的可認為約定過高,可要求降低。

4、雙方按照租賃合同的約定處理,賠償約定的金額,如果協商不成,可到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