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的方式有什麼
拆遷的方式有統一拆遷、自行拆遷和委託拆遷,確需拆遷房屋的各項建設活動,應當符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和專項規劃。
引用法規:《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四條市、縣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市、縣級人民政府確定的房屋徵收部門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市、縣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和本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職責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五條房屋徵收部門可以委託房屋徵收實施單位,承擔房屋徵收與補償的具體工作。房屋徵收實施單位不得以營利為目的。房屋徵收部門對房屋徵收實施單位在委託範圍內實施的房屋徵收與補償行為負責監督,並對其行為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
不能辦理抵押登記的房產有什麼
不能辦理抵押登記的房產有:1、權屬有爭議的房地產;2、用於教育、醫療、市政等公共福利事業的房地產;3、列入文物保護的建築物和有重要紀念意義的其他建築物;4、已依法公告列入拆遷範圍的房地產;5、被依法查封、扣押、監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產;6、依法不得抵押...
-
房產證糾紛的解決辦法有什麼
房產證糾紛的解決辦法有協商、調解、仲裁、訴訟。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調解解決糾紛;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和解、調解不成的,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當事人沒有訂立仲裁協議或者仲裁協議無效的,可以向房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引用法規:《仲裁法》...
-
什麼是有抵押房屋轉讓的風險控制
有抵押房屋轉讓的風險控制主要是控制買方風險。經抵押權人同意,可以採取轉按揭的方式出售轉讓有抵押的房屋,但房屋在抵押期間只能進行買賣的交易行為,在解除抵押後方能進行過户登記。引用法規:《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條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當事人另有約...
-
拆遷安置房買賣合同效力怎麼認定
拆遷安置房買賣合同效力的認定是雙方一經簽字蓋章即生效。雙方當事人就拆遷安置房買賣合同內容達成一致時合同成立,一般以雙方簽字蓋章之日作為合同生效時間。拆遷安置房買賣合同的生效不以登記為前提,是否在房管部門進行備案登記不影響合同債權的法律效力。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