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九百科網

位置:首頁 > 經驗 > 

何為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經驗2.99W

何為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就是公司沒有任何合法理由或與員工解除勞動關係或解除勞動合同時未遵循法定解除程序。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給付經濟賠償金,賠償標準是經濟補償金的兩倍。

經濟補償金的標準是: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