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九百科網

位置:首頁 > 經驗 > 

勞動關係存續期如何認定

經驗1.04W

勞動關係存續期如何認定

勞動關係存續期,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後,到正式辦理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之間的期限。包括:試用期間、實際勞動期間、病假醫療期間、產假期間、休假期間、停薪留職期間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