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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有屋頂漏水誰來承擔責任呢

獨有屋頂漏水誰來承擔責任呢

獨有屋頂漏水由開發商或房屋所有人承擔。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衞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保修期為5年,房頂漏水屬於開發商工程質保的範圍;超出保修期的,應由房屋所有人承擔維修責任。

引用法規:《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第七條

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築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一)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衞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為2年;

(五)裝修工程為2年。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