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土地補償標準是什麼
拆遷土地補償是依照土地原用途依法、及時、足額的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住宅和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並安排被徵地人群的社會保障費用。
引用法規:《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徵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佈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係、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並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佈一次。徵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後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願,採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並對因徵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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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辦理抵押登記的房產有什麼
不能辦理抵押登記的房產有:1、權屬有爭議的房地產;2、用於教育、醫療、市政等公共福利事業的房地產;3、列入文物保護的建築物和有重要紀念意義的其他建築物;4、已依法公告列入拆遷範圍的房地產;5、被依法查封、扣押、監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產;6、依法不得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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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證糾紛的解決辦法有什麼
房產證糾紛的解決辦法有協商、調解、仲裁、訴訟。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調解解決糾紛;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和解、調解不成的,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當事人沒有訂立仲裁協議或者仲裁協議無效的,可以向房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引用法規:《仲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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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有抵押房屋轉讓的風險控制
有抵押房屋轉讓的風險控制主要是控制買方風險。經抵押權人同意,可以採取轉按揭的方式出售轉讓有抵押的房屋,但房屋在抵押期間只能進行買賣的交易行為,在解除抵押後方能進行過戶登記。引用法規:《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條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當事人另有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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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安置房買賣合同效力怎麼認定
拆遷安置房買賣合同效力的認定是雙方一經簽字蓋章即生效。雙方當事人就拆遷安置房買賣合同內容達成一致時合同成立,一般以雙方簽字蓋章之日作為合同生效時間。拆遷安置房買賣合同的生效不以登記為前提,是否在房管部門進行備案登記不影響合同債權的法律效力。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