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防範房屋租賃糾紛
防範房屋租賃糾紛應注意查驗房東的有效身份證明與房屋產權登記人是否一致;問清房租包含的內容,以及水、電、暖、煤氣(天然氣)和物業管理費的承擔;明確租賃期限、能否轉租、房租支付時間、付款方式、違約責任、維修責任;要求出租方提供租金、押金收據;應對提終止合約情況做出約定。
引用法規:《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條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條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第七百零五條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是,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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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辦理抵押登記的房產有什麼
不能辦理抵押登記的房產有:1、權屬有爭議的房地產;2、用於教育、醫療、市政等公共福利事業的房地產;3、列入文物保護的建築物和有重要紀念意義的其他建築物;4、已依法公告列入拆遷範圍的房地產;5、被依法查封、扣押、監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產;6、依法不得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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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證糾紛的解決辦法有什麼
房產證糾紛的解決辦法有協商、調解、仲裁、訴訟。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調解解決糾紛;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和解、調解不成的,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當事人沒有訂立仲裁協議或者仲裁協議無效的,可以向房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引用法規:《仲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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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有抵押房屋轉讓的風險控制
有抵押房屋轉讓的風險控制主要是控制買方風險。經抵押權人同意,可以採取轉按揭的方式出售轉讓有抵押的房屋,但房屋在抵押期間只能進行買賣的交易行為,在解除抵押後方能進行過户登記。引用法規:《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條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當事人另有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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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安置房買賣合同效力怎麼認定
拆遷安置房買賣合同效力的認定是雙方一經簽字蓋章即生效。雙方當事人就拆遷安置房買賣合同內容達成一致時合同成立,一般以雙方簽字蓋章之日作為合同生效時間。拆遷安置房買賣合同的生效不以登記為前提,是否在房管部門進行備案登記不影響合同債權的法律效力。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