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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力產生的什麼來測量力

經驗1.75W

利用力產生的什麼來測量力

在物理學中是利用力產生的效果的大小來測量力。力是力學中的基本概念之一,是使物體獲得加速度或形變的外因。在動力學中等於物體的質量與加速度的乘積。

在力學的範圍內,所謂形變是指物體的形狀或體積的變化。所謂運動狀態的變化指的是物體的速度變化,包括速度大小或方向的變化,即產生加速度。平常所説,物體受到了力,而沒指明施力物體,但施力物體一定是存在的。不管是直接接觸物體間的力,還是間接接觸的物體間的力作用;也不管是宏觀物體間的力作用,還是微觀物體間的力作用,都不能離開物體而單獨存在的。力的作用與物質的運動一樣要通過時間和空間來實現。而且,物體的運動狀態的變化量或物體形態的變化量,取決於力對時間和空間的累積效應。根據力的定義,對任何一個物體,力與它產生的加速度方向相同,它的大小與物體所產生的加速度成正比。且兩力作用於同一物體所產生的加速度,是該兩力分別作用於該物體所產生的加速度的矢量和。運動不需要力來維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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