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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辦案中心多久放人

經驗2.09W

執法辦案中心多久放人

在強制執行終結的六個月內,被執行人或其他人對執行標的有妨害行為,情節嚴重的,人民法院可以採取行政拘留,拘留的期限最長是十五日,過了此期限,法院即可解除拘留。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五百二十一條規定,在執行終結六個月內,被執行人或者其他人對已執行的標的有妨害行為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請排除妨害,並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規定,即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進行處罰。因妨害行為給執行債權人或者其他人造成損失的,受害人可以另行起訴。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五條規定,拘留的期限,為十五日以下。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機關看管。在拘留期間,被拘留人承認並改正錯誤的,人民法院可以決定提前解除拘留。

標籤:放人 辦案 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