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九百科網

位置:首頁 > 經驗 > 

效力未定的合同有哪些

經驗1.67W

效力未定的合同有哪些

效力未定的合同主要有三類:

(1)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必須經法定代理人追認後,該合同有效。但純獲利益的合同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而訂立的合同,不必經法定代理人追認。

(2)無代理權人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的合同,未經被代理人追認,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

(3)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經權利人追認或者無處分權的人訂立合同後取得處分權的,該合同有效。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四十八條【無權代理人訂立的合同】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的合同,未經被代理人追認,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由行為人承擔責任。

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個月內予以追認。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合同被追認之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合同法》第五十一條【無處分權人訂立的合同】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經權利人追認或者無處分權的人訂立合同後取得處分權的,該合同有效。

標籤:未定 效力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