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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離婚有哪些缺陷

經驗2.84W

協議離婚有哪些缺陷

協議離婚缺陷:

1、離婚協議書不具有強制執行的效力;

2、自行達成的離婚協議書,常常留有隱患;

3、協議離婚中的財產分割條款有被撤銷或變更的可能;

4、適用範圍受到一定限制。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九條規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標籤:離婚 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