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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詐消費者行為是否構成詐騙

經驗2.82W

欺詐消費者行為是否構成詐騙

欺詐消費者的行為,是指採取虛假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欺騙、誤導消費者,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依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欺詐消費者行為處罰辦法》應當受到處罰並承擔責任的行為。

詐騙罪的構成要件為:

1、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

2、使用欺詐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

3、主體是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

4、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並且具有非法佔有公私財物的目的。

所以,欺詐消費者的行為與詐騙罪之間,是存在共同點的。構成詐騙的一定是欺詐消費者的行為,但是欺詐消費者的行為不一定構成詐騙罪。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