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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辦理選房公證委託書

經驗1.62W

怎麼辦理選房公證委託書

應提交的基本材料:

1、委託人的有效身份證或者護照等身份證件。

2、委託人的《居民户口簿》,集體户籍的當事人提供《常住人口登記卡》本人頁原件及經過户籍所在單位蓋章的首頁複印件。

3、受託人身份證複印件。

4、委託人婚姻狀況證明。①已婚,提供結婚證。②未曾登記結婚,由户籍地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③離婚後未再婚,提供離婚證明以及户籍地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出具的離婚之日至今“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④喪偶後未再婚,提供原結婚證、配偶死亡證明以及户籍地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出具的配偶死亡之日至今“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

提交婚姻狀況證明,是為了證明委託人處分的財產是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委託人是否有權獨立處分該財產。委託人要如實按公證員要求提供。

5、委託書草稿及電子稿。

6、如果您所提供的證據材料不嚴謹、不完整、不能準確證明所辦公證事項時,請根據公證員要求補充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