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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設計單位出圖順序

經驗2.54W

建築設計單位出圖順序

1、概念規劃或方案,溝通並與各方達成一致後深化;

2、按建設主管部門要求出具規劃或方案成果;

3、上述成果修改調整直至被批准後進入技術設計階段,或初步設計、或總體設計、或施工圖前期準備;

4、上階段完成後,正式進入施工圖階段。此階段一般先提供單體施工圖,再提供總圖施工圖。可按子項分批提供,也可按地下地上分階段提供,視建設單位管理部門需要。

5、根據各部門需要做出圖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