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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復和奪情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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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復和奪情的區別

起復和奪情的區別主要體現在意思不同,起復的意思是封建時代官員遭父母喪,守制尚未滿期而應召任職;明清後又指服父母喪滿期後重新出來做官;泛指一般開缺(舊時官吏因故不能留任,免除其職務,準備另外選人充任)或革職官員重被起用;起伏的含義是指恢復,康復;猶參差;猶起伏。

奪情的意思是剝奪人之常情,即在守喪期未滿的情況下應國家請求重新任職,可不必去職,以素服辦公,不參加吉禮。

在《禮記》中有關於奪情和起復制度的記載,主要説的是如果在父母去世服喪期間,正遇上國家有大事發生,那麼就應該以國家大事為重,放棄悼哀父母,回朝報效國家。其實奪情起復制度,早在明朝以前就存在了。但是明朝將這一制度發揮的淋漓盡致,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其靈活變通的一面。起復制度和奪情制度是相對應而存在的,就像一枚硬幣的正反面。

標籤:奪情 起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