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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足什麼條件才能退房呢

滿足什麼條件才能退房呢

滿足以下條件可以退房:雙方只簽訂定金協議還未成立買賣合同,可以退房;已簽訂買賣合同未實際履行雙方協商一致,可以退房;已簽訂合同已部分履行但賣方存在違約行為,可以退房;已完成過户但發現房屋存在嚴重質量問題,可以退房。

引用法規:《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一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根據債務的性質不得強制履行的,對方可以請求其負擔由第三人替代履行的費用

第五百八十二條

履行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請求對方承擔修理、重作、更換、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

標籤:退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