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應當履行的義務有什麼
業主應當履行的義務有:遵守管理規則與各項規章制度;按時繳納物業服務費用和專項維修資金;對業主大會的決定和業主大會授權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履行執行義務。
引用法規:《物業管理條例》第七條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二)遵守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衞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三)執行業主大會的決定和業主大會授權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
(四)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
(五)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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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徵地補償標準是什麼
拆遷徵地補償標準是依照土地原用途依法、及時、足額的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住宅和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並安排被徵地人羣的社會保障費用。引用法規:《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徵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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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辦理抵押登記的房產有什麼
不能辦理抵押登記的房產有:1、權屬有爭議的房地產;2、用於教育、醫療、市政等公共福利事業的房地產;3、列入文物保護的建築物和有重要紀念意義的其他建築物;4、已依法公告列入拆遷範圍的房地產;5、被依法查封、扣押、監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產;6、依法不得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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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公司評估的不合理如何處理
評估公司評估的不合理應當自收到評估結果之日起10日內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提出書面複核評估申請,指出評估報告存在的問題,複核結果應當書面告知複核評估申請人或予以公告。引用法規:《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九條對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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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讓土地使用權最低年限是多久
出讓土地使用權最低年限是40年,即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土地出讓年限自開發商取得該地塊的土地使用證之日開始計算,屆滿繼續繳納土地出讓金即可重新取得土地使用權。引用法規:《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