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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犯罪的一般特徵是什麼

經驗1.76W

經濟犯罪的一般特徵是什麼

經濟犯罪具有以下四個顯著特徵:

(一)任何經濟犯罪都必須具有經濟的內容;

(二)經濟犯罪的主體只可以是國家工作人員、集體經濟組織工作人員以及其他從事公務的人員,不是上述三類人員不構成這類犯罪;

(三)經濟犯罪分子獲取非法的物質利益一定利用了職務上的便利;

1、基本罪名:指的是法律明確規定利用職務之便作為犯罪構成的必要要件的罪名,包括貪污罪和受賄罪、挪用公款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等;

2、選擇罪名:即法律雖未規定須以利用職務之便作為一定的構成要件,但卻明確規定有利用職務之便的情形予以從重的罪名,例走私罪等。

【法律依據】

《刑法》第十三條規定,一切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國家、顛覆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破壞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侵犯國有財產或者勞動羣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行為,依照法律應當受刑罰處罰的,都是犯罪,但是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

標籤:經濟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