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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述税收的職能

經驗1.71W

簡述税收的職能

税收職能:税收所具有的滿足國家需要的能力,它以税收的內在功能為基礎,以國家行使職能的需要為轉移,是税收內在功能與國家行使職能需要的有機統一。

税收的職能:

財政職能:亦稱“收入手段職能”,國家為了實現其職能,需要大量的財政資金。税收作為國家依照法律規定參與剩餘產品分配的活動,承擔起籌集財政收入的重要任務。税收自產生之日起,就具備了籌集財政收入的職能,並且是最基本的職能。經濟職能:亦稱“調節手段職能”,國家為了執行其管理社會和干預經濟的職能,除需籌集必要的財政資金作為其物質基礎外,還要通過制定一系列正確的經濟政策,以及體現並執行諸政策的各種有效手段,才能得以實現。監督職能:税收政策體現着國家的意志,税收制度是納税人必須遵守的法律準繩,它約束納税人的經濟行為,使之符合國家的政治要求,因此税收成為國家監督社會經濟活動的強有力工具。
標籤:簡述 税收 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