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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職務能構成職務侵佔罪主體

經驗1.86W

哪些職務能構成職務侵佔罪主體

能構成職務侵佔罪主體的職務是:

1、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的董事、監事;

2、除公司董事、監事之外的經理、部門負責人和其他一般職員和工人;

3、集體性質企業、私營企業、外商獨資企業的職工,國有企業、公司、中外合資、中外合作企業等中不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的所有職工。

法律依據】

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