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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不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經驗3.13W

如何不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不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有:

1、夫妻一方舉債中,債權人和債務人明確約定該債務為一方個人債務的;

2、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3、能夠證明該債務不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產生;

4、能夠證明債務未用於共同的婚姻生活;

5、夫或妻一方在婚前或婚後因遺囑或贍養遺贈協議而單獨繼承遺產和債務的。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四十一條,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標籤:認定 夫妻 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