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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經營罪與賭博罪的區別有哪些

經驗2.36W

非法經營罪與賭博罪的區別有哪些

1、犯罪客體不同。前者侵犯的客體是市場秩序;後者侵犯的客體是公共秩序。

2、犯罪客觀方面不同。前者表現為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後者表現為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

3、犯罪主觀方面不同。前者是通過買賣謀取利潤為目的;後者則是為了營利。

【法律依據】

根據《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根據《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