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九百科網

位置:首頁 > 經驗 > 

取保候審保證人的責任是什麼

經驗3.09W

取保候審保證人的責任是什麼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第55條規定,取保候審的保證人,負有以下幾項義務:(一)監督被保證人遵守本法第五十六條的規定;(二)發現被保證人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違反本法第五十六條規定的行為的,應當及時向執行機關報告。被保證人有違反本法第五十六條規定的行為,保證人未及時報告的,對保證人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規定:“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一)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二)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四)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標籤:取保候審 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