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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書必須請律師寫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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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書必須請律師寫嗎

婚後男女雙方覺得不合適,或者共同生活感情破裂,都不想繼續一起過的,那麼可以協議離婚。不過雙方自願離婚,簽訂離婚協議書時,需要確定財產分割、小孩撫養等事宜,所以有些人擔心會影響自己的利益,所以便要找專業人士律師代寫。但是,有些人又擔心找律師麻煩,所以自己也躍躍欲試。

實際上,可以自己寫離婚協議書,覺得麻煩的也可以請律師代寫,完全可以根據自身實際情況自行決定。所以,也並不是必須要求請律師寫離婚協議書。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