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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足少年指什麼

經驗1.6W

失足少年指什麼

指因為各種原因,從事過違法犯罪活動的未成年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七條、第十八條規定:不滿十八週歲的自然人為未成年人。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十六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其他國家,未成年人被定義的年齡範圍並不完全相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七條、第十八條規定:十八週歲以上的自然人為成年人。不滿十八週歲的自然人為未成年人。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各國根據本國公民的生理、智力發育、習慣和社會要求,對成年人的年齡規定各不相同。如埃及、新加坡等國為21週歲,泰國為20週歲,日本、法國、英國、意大利、美國為18週歲。

標籤:失足 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