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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需要知道哪些法律常識

經驗2.93W

結婚需要知道哪些法律常識

1、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

2、需要符合法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

3、雙方沒有禁止結婚的血緣關係和疾病;

4、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

5、無效或被撤銷的婚姻,自始無效。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五條規定: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婚姻法》第六條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

《婚姻法》第七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二)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根據《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

標籤:法律常識 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