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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評價莊子和惠施的濠梁之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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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評價莊子和惠施的濠梁之辯

在“濠梁之辯”中,話題的焦點是“異類能不能相比”與“異類能不能相知”的問題。莊子根據“魚出遊從容”斷定是“魚之樂”。惠施提出“子非魚”之句的反駁,明確表示了“子”與“魚”是異類,不存在“相比”、“相知”的問題。

莊子“子非我”之句的再反駁就開始詭辯了,他把惠施説的異類不可以相知、相比的“子”與“魚”偷換成了“子”與“我”,從而把同類可以相知、相比的“子”與“我”説成是不可以相知。在這裏,莊子以“構造法”偷換話題,違反了在一個論辯過程中“論題必須同一”的同一律要求。惠施當然不會善罷甘休,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