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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遴選與公開選調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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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遴選與公開選調區別

調任方向不同:

公務員遴選是在機關單位單位內部的人員流動形式,即從一個機關單位到另一個機關單位,如:曲阜市公安局到濟寧市公安局,或從濟寧市公安局遴選到山東省公安廳任職;或從濟寧市公安局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情報指揮中心任職。而公開選調,主要是從國有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和羣眾團體,調入機關單位,即可以是從非機關到機關,也可以是機關到機關。如:從某大學校黨委書記調入某市任區委書記;某國有企業黨委書記或到董事長,調入某縣任縣長等。此外,公開選調很靈活,可以是上級機關向下級機關公開選調,也可以是下級機關向上級機關公開選調,或者平級機關公開選調。

職級變動不同:

公務員遴選是上級機關從下級機關公開擇優選拔任用公務員,考試的人羣只能是體制內的公務員參加,但是這種考試考上的公務員,只是職位變化,級別是不變的,屬於平調。而且多數崗位只針對非領導崗位,僅僅是工作職位的變動,從下級單位到上級單位。如,泰安市的主任科員張某,由泰安市公安局,通過遴選考試,調任山東省公安廳宣傳中心宣傳幹事崗位,僅僅是崗位調整,職級依然是主任科員,原則上不發生變化。而公開選調多數情況之下是可以通過考試獲得職位上的晉升的,理論上屬於升遷,是一種選拔領導幹部的考試。如,泰安市某中學黨支部主任科員張某,可以通過公開選調考試,直接升職為泰安市某區黨委職級正科級或者副科級的領導幹部。職位變動的同時,級別也發生了變化。

參考人員資格不同:

公務員遴選考試面向人羣包含兩方面。一種是針對已經具有公務員登記備案的在編在崗公務員,包括考核合格的選調生;第二種是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即參公人員。其他人員通常不允許報名遴選考試。而公開選調對於參考人員的資質要求要寬鬆的多。通常情況之下,大多數在編在崗公務員,以及選調生一般具備參加公開選調的資格,除了部分定向選調之外。而且國有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和羣眾團體從事公務的在編在崗人員,只要符合報名所需的工作經歷和任職資歷等條件,也可以參加公開選調考試。

考試頻率差異:

公務員遴選考試是公務員崗位流動最常見形式,一般分為三級考試,地市機關單位向下級機關遴選幹部,省廳機關單位向下級遴選幹部,以及中央遴選考試。近幾年考試頻率較為頻繁,考試規模增大,崗位也越來越豐富。而公開選調近幾年考試頻率越來越少,大有被遴選考試取代的趨勢。

標籤:選調 遴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