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九百科網

位置:首頁 > 經驗 > 

有權決定特赦的國家機關是哪些

經驗2.98W

有權決定特赦的國家機關是哪些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有權決定特赦,並由國家主席發佈。特赦是指國家元首或者國家最高權力機關對已受罪行宣告的特定犯罪人,免除其全部或者部分刑罰的制度。

根據《憲法》第六十七條第十八項的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行使決定特赦的職權。根據第八十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決定發佈特赦令。

經特赦免除刑罰的犯罪分子,不論其刑罰已經執行一部分還是完全沒有執行,都等同於刑罰已執行完,以後無論何時,都不能因為沒有執行或沒有執行完,而重新再次追訴。這其中也包括不能按審判監督程序重新再次追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