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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微傷鑑定標準賠償

經驗1.49W

輕微傷鑑定標準賠償

輕微傷是指造成人體局部組織器官結構的輕微損傷或短暫功能障礙的情形,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傷害案件規定》第十八條,公安機關受理傷害案件後,應當在24個小時之內開具傷情鑑定委託書,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鑑定機構進行傷情鑑定。司法醫療機構依據《人體損傷程度鑑定標準》鑑定重傷、輕傷、輕微傷。

如果鑑定結果是輕微傷,雖然當事人不承擔刑事責任,但是給被害人的身體健康造成了損失,是需要進行賠償的,如果不賠償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賠償的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

以上是我對這個問題的回答,希望能對你有所幫助,謝謝。

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辦理傷害案件規定》第十八條

公安機關受理傷害案件後,應當在24小時內開具傷情鑑定委託書,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鑑定機構進行傷情鑑定。

標籤:輕微傷 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