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九百科網

位置:首頁 > 經驗 > 

國小生無病如何辦理休學手續

經驗2.15W

國小生無病如何辦理休學手續

一、凡因身體狀況或其他特殊原因無法堅持正常學習的學生,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向學校申請休學,填寫休學申請表。因病申請休學者應出具縣級以上的醫院證明、病歷及醫療收費發票等;因其他特殊原因休學應提供有關證明材料,在經班主任同意、學校審核並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後,方可辦理休學。六年級下學期原則上不辦理休學手續。

二、休學期限一般不超過下一學年初始日期,休學期滿仍不能復學的,因病休學的應憑縣級以上醫院證明,因其他特殊情況休學的應提供有關證明材料,在休學期滿前半個月辦理繼續休學手續,在經學校審核並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後方可繼續休學。

三、休學期滿或休學期末滿請求復學者(因病者需持區、縣級以上醫院康復證明),經學校審核批准後,可以復學,並編入休學時的年級就學,也可根據學生本人和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要求及學生的實際學力,編入原年級就讀。在休學期間,其學籍予以保留,但不得轉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