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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寫熱化學方程式要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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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寫熱化學方程式要注意事項

書寫和應用熱化學方程式時必須注意以下幾點:

反應熱與温度和壓強等測定條件有關,所以書寫時指明反應時的温度和壓強,若是標準狀態下,即温度為25攝氏度,氣壓為101千帕,可以不註明。各物質化學式右側用圓括弧表明物質的聚集狀態。熱化學方程式中化學計量數只表示該物質的物質的量,不表示物質分子個數或原子個數,因此,它可以是整數,也可以是分數。當反應逆向進行時,其反應熱與正反應的反應熱數值相等,符號相反。不用標註氣體上升符號和沉澱符號。熱化學方程式無需書寫加熱和催化劑的反應條件。即使是有機熱化學方程式或可逆反應也用等號,不用箭頭和可逆符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