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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級動火的條件

經驗2.36W

三級動火的條件

1、固定動火區域應設置在易燃易爆區域全年最小頻率內的上風方向或側風方向;

2、距易燃易爆的廠房、庫房、罐區、設備、裝置、陰井、排水溝、水封井等不應小於30m,並應符合有關規範規定的防火間距要求;

3、室區固定動火區應用實體防火牆與其他部分隔開,門窗向外開,道路要暢通;

4、生產正常放空或發生事故時,能保證可燃氣體不會擴散到固定動火區,在任何氣象條件下,動火區域內可燃氣體、蒸汽的濃度都必須小於爆炸下限的20%;

5、固定動火區不準存放任何可燃物及其他雜物,並應配備一定數量的滅火器材;

6、固定動火區應設置醒目、明顯的標誌。其標誌應包括“固定動火區”的字樣;動火區的範圍(長X寬);動火工具、種類;防火責任人;防火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項;滅火器具的名稱、數量等內容。

標籤:動火 三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