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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逼迫寫的借條合法嗎

經驗2.78W

被逼迫寫的借條合法嗎

被逼迫寫的借條不合法。在受到威脅、脅迫、恐嚇的情況下所寫的欠條無效,因為其內容不屬於自己的真實意思表示,不受法律的保護。

但被逼迫人在解除逼迫、威脅後,應當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陳述被逼迫寫下欠條的事實,由公安機關立案查處,也為日後法院對被逼迫所寫借條的合法性、真實性留下證據。

同時,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五十四條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

標籤:借條 逼迫 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