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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轉債停牌規則

經驗2.29W

可轉債停牌規則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證券異常交易實時監控細則》,規定了七種需要實施盤中臨時停牌的異常波動情形,其中第三種情形: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其他債券盤中交易價格較前收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超過20%(含)、單次上漲或下跌超過30%(含)的。

盤中臨時停牌的時間也有具體的規定:首次盤中臨時停牌持續時間為30分鐘;首次停牌時間達到或超過14:57的,當日14:57復牌。第二次盤中臨時停牌時間持續至當日14:57。

上面第三種情形裏的“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其他債券”就包含了可轉債。也就是説如果可轉債盤中交易價格比前一個交易日收盤價,上漲或下跌第一次超過20%(含),就要臨時停牌了,停牌時間為30分鐘,然後再恢復交易;如果第一次臨時停牌到了14:57還不滿30分鐘,也要復牌。

第一次臨時停牌結束復牌後,上漲或下跌又一次超過20%了,那不用停牌,只有當上漲或下跌超過30%(含)時,才會進行第二次臨時停牌,並且第二次臨時停牌會一直持續到14:57,然後再復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