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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機物的命名規則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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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機物的命名規則總結

有機物的命名規則總結:有機合物的命名包括俗名、普通命名(習慣命名)、系統命名等方法,要求能對常見有機化合物寫出正確的名稱或根據名稱寫出結構式或構型式。

1、烷烴的命名烷烴的命名是所有開鏈烴及其衍生物命名的基礎。

2、幾何異構體的命名烯烴幾何異構體的命名包括順、反和Z、E兩種方法。

3、光學異構體的命名光學異構體的構型有兩種表示方法D、L和R、S、D、L標記法以甘油醛為標準,有一定的侷限性,有些化合物很難確定它與甘油醛結構的對應關係,因此,更多的是應用R、S標記法,它是根據手性碳原子所連四個不同原子或基團在空間的排列順序標記的。

4、雙官能團和多官能團化合物的命名雙官能團和多官能團化合物的命名關鍵是確定母體。

5、雜環化合物的命名由於大部分雜環母核是由外文名稱音譯而來,所以,一般採用音譯法。

標籤:有機物 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