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鶴壁淇濱區遷入户籍需要哪些手續

經驗2.31W

鶴壁淇濱區遷入户籍需要哪些手續

1、户口遷入需要材料:遷入人的户口遷移證、准予遷入證明和居民身份證;市局、分(縣)局開具的入户證明;遷入户的居民户口簿;18週歲以上人口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紙黑白大頭照片兩張;畢業分配應持報到證和接收單位局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的報户口證明和接收單位證明。

2、户口遷入需要程序:首先要符合當地相關的入户要求。向公安局提交入户申請理由的書面報告。户口簿、居民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以及婚育證明;(户口本首頁及自己的那一頁複印在一起)。兩份《申請入户登記表》,(注意:填寫申請人是被投靠方,當事人是指投靠方。最好多打印兩張,到時候填錯還可以重填。

經過轉入地的公安局審核批准後,由派出所通知申請入户人到派出所領取《準遷證》後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户口遷出手續,領取《户口遷移證》,然後再憑《準遷證》第三聯、《户口遷移證》、身份證及本市親屬户口簿到轉入地的派出所辦理入户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