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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釁滋事和故意傷害哪個嚴重

經驗3.18W

尋釁滋事和故意傷害哪個嚴重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輕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可見,故意傷害罪的法定最高刑是死刑。

犯尋釁滋事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多次糾集他人尋釁滋事,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見,尋釁滋事罪的法定最高刑是十年有期徒刑。

單從法定最高刑考察,故意傷害罪顯然比尋釁滋事罪更嚴重。但從入罪門檻考察,尋釁滋事罪顯然又比故意傷害罪嚴重,因為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輕傷的,才構成故意傷害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而隨意毆打他人,只要致人輕微傷,就構成尋釁滋事罪。如果多次隨意毆打他人或者攜帶凶器隨意毆打他人的,即使沒有造成任何身體傷害,也構成尋釁滋事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由此可見,單從理論上、法條上考察尋釁滋事罪和故意傷害罪哪一個更嚴重是沒有實際意義的,還需要對每個個案的具體犯罪事實進行考察,才能得出有實際意義的結論。

以上解答,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