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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審的後果

經驗1.01W

取保候審的後果

取保候審有兩種後果,一是有犯罪事實的,會被公安機關變更強制措施並逮捕,二是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將解除取保候審。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九條的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對於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應當及時通知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人和有關單位

二、根據《刑法》第八十一條的規定,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或者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曾經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應當予以逮捕。

標籤:取保候審 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