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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再婚是否可以追回撫養權

經驗1.72W

一方再婚是否可以追回撫養權

如果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沒有獲得撫養權的一方可以要回孩子撫養權: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