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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金支票背面要蓋章嗎

經驗3.18W

現金支票背面要蓋章嗎

《票據法》規定,簽章簽名。蓋章或簽名加蓋章,若現金支票上收款人人,背面收款人簽名(簽字)或蓋章或簽名加蓋章,這種情況下,銀行般要求持票人必須支票上收款人,並取款時要求其出示身份證!所以,現金支票的背面是一定要蓋章的。

【法律依據】

《支付結算辦法》第一百二十七條規定:持票人可以委託開户銀行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提款付款。用於支取現金的支票僅限於收款人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持票人委託開户銀行收款的支票,銀行應通過票據交換系統收妥後入帳。

持票人委託開户銀行收款時,應作委託收款背書,在支票背面背書人簽章欄簽章、記載“委託收款”字樣、背書日期,在被背書人欄記載開户銀行名稱,並將支票和填制的進帳單送交開户銀行。持票人持用於轉帳的支票向付款人提示付款時,應在支票背面背書人簽章欄簽章,並將支票和填制的進帳單交送出票人開户銀行。收款人持用於支取現金的支票向付款人提示付款時,應在支票背面“收款人簽章”處簽章,持票人為個人的,還需交驗本人身份證件,並在支票背面註明證件名稱、號碼及發證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