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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適量的標準是什麼

經驗2.89W

運動適量的標準是什麼

美國的一位教授經過多年的潛心研究,設計出了下面一個測定個人運動量的方法。

睡 眠:睡眠1小時記0.85分。靜止活動:包括案頭工作、閲讀、吃飯、看電視、坐車等。這些活動的運動量低,把消耗在這些活動上的時間加起來,每小時記1、5分。步 行:如果是悠閒緩慢的散步,每小時記3分;如果是快步走,每小時記5分。體育活動:慢跑每小時記6分;快跑每小時記7分;游泳、滑冰每小時記8分;各種球類運動和田徑運動每小時記9分;騎自行車每小時記4分;做體操、跳舞每小時記3分。家務勞動:每小時記5分。以上的分數加起來,如果獲得的總分數在45分以下,説明運動量不夠,應設法增加活動量;如果總分數在45-60分之間,就説明運動量正合適;如果總分數超過了這個限度,説明活動量已經過度。
標籤: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