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虧損彌補年限

經驗1.7W

虧損彌補年限

企業發生虧損用虧損以後年度的盈利彌補,不能用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潤彌補。彌補虧損也叫做虧損結轉,是指繳納所得税的納税人在某一納税年度發生經營虧損,准予在其他納税年度盈利中抵補,是23種税收優惠中的一種。准許虧損結轉的原因:

1、企業的生產經營是一個延續進行的過程,並無絕對的終止日期。合理計算企業的應納税所得額,必須以企業延續經營為基礎,在對固定資產分期折舊、無形資產合理攤銷的同時,對企業虧損進行適當期限的結轉;

2、企業在延續經營過程中,又是劃分階段按會計年度核算盈虧的。與之相適應,對所得税的徵收也採取分期計税的原則。但企業劃分階段計算盈虧,並沒有割斷階段之間的連續性。企業的各種收入和支出,除了應歸屬於當期以外,都要延續地計算下去,並不以劃分階段計算盈虧而停止,所得税分期計税的原則也沒有割斷各期之間的內在聯繫。

標籤:年限 彌補 虧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