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九百科網

位置:首頁 > 經驗 > 

直接證據有哪些

經驗1.52W

直接證據有哪些

直接證據有物證、書證、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鑑定意見、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視聽資料、電子數據。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必須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夠證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無罪、犯罪情節輕重的各種證據。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五十條

可以用於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

證據包括:

(一)物證;

(二)書證;

(三)證人證言;

(四)被害人陳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六)鑑定意見;

(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

(八)視聽資料、電子數據。

第六十一條

證人證言必須在法庭上經過公訴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辯護人雙方質證並且查實以後,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法庭查明證人有意作偽證或者隱匿罪證的時候,應當依法處理。

標籤:證據